往日《问题:一点看法》

2009-5-25 13:53

  问题: 一点看法 发布时间: 2005-1-10 上午9:56

  今天,又去复习了。

 

  新技术的普及应用取决于两个关键因素:

  1/是符合了目标消费者广泛的和本质的需求?还是业界的技术竞赛的结果?

  2/价格是否符合目标消费者的实际购买力?

  举例来说,从收音机到黑白电视、从固定电话到模拟移动电话就是符合了消费者广泛和本质上的需求,那时候,人们拿出多年积蓄购买电视,忍受高价购买移动电话;而从黑白到彩色电视、从模拟到数字移动电话的普及就主要是价格因素。我认为,3G手机、IP机顶盒、数字电视、可视电话等等,都不具备广泛和本质的需求特征,我们再看一看这些技术应用的瓶颈,最终都卡在了内容和服务供应上,换句话,老百姓是有了想看的电视内容才买电视机,而不是先买电视机等着内容出现。所以这些新技术的热度更多的还只是业界的技术竞争而已,形成大众市场的热点,还为时尚早。我认为基于有线和无线VoIP和数字地面广播电视这两项技术应用值得研发。

  本人还是基于这种观点和看法,技术和产品的普及应用,应该满足人类必须和本质的需要,基于等价交换原则的购买力。现在看来又有了更具体的看法:高科技要“低头”,有用、易用、耐用、回收再用,算是必须和本质需求吧!

 

Tags:高新技术 普及应用

 

 发表于国际电子商情和电子工程专辑我的博客,后来统一改版到面包版,链接是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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