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时在想国际电子商情网站的本期论题:
每天早餐时必收视央视二台的播报,时时会有新产品介绍,畅谈好处和方便,常常感到非必要,也就是举手之劳,心到手到可做到,益智劳动利健康。
今早,正在准备早餐,边做边听,哈,又听到听了很久的高科技应用的宣扬:坐在车里到家之前,用手机打开家里的空调,进屋就凉爽!当你躺在床上突然想到灯没关,用手机关灯......
接下来介绍了详细,几个关键:
当事人想到了这样别具一格的创新产品,同时又找到了理想的销售模式,收入不菲!成功!
制造成本3000元,通过通信运营商包销。
通信运营商老把戏,把一个几千元的设备,换取消费者通信费,更进一步和房产开发商合作统一配置在新建成的商品房里。
问题来了。
本来这类高科技、高成本的技术应用产品,有用武之地,应该基于实用目的性研发和产出。使用上一是应该遵循好刀用在刀刃上的原则,对于电控要起严格场合使用,凡是日常工作生活中能够人力容易做到的,就不硬要图“方便”,二是必须遵循消费者自愿使用原则,而不是强拉硬套。
说到这个产品设备,想想,回到家,看看家里温度适合否,是啊!人也需要家的凉爽!一般从外面热环境一进屋,感觉往往是好的,慢慢才会在家务活动中热起来。这时开空调,不会受不了吧?
说到开关电灯,不用多说啦!完全可以锻炼脑力、养成习惯,起床走几步,益智又健康,何须几千元图来的“方便”?多一份耗电,少一点锻炼。
进一步想,低成本创新?高成本依旧?如何是度?